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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服務
 
法例要求

pt 香港《公司條例》要求所有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必須由香港執業會計師審核後,才可呈交股東周年大會閱覽及表決。
 
pt

香港稅務局要求有限公司在呈交利得稅報稅表時,附上已審核的財務報表,以作評稅用途。

 

 
服務提供

pt 審核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度的賬目及編制有關的審計財務報表。
 
pt 向客戶指出他們會計系統所出現的漏洞以及提出改善方法。
 
pt 提醒客戶董事有關他們的法定權限及其須履行的責任。
 
pt

根據個別客戶要求而提供專項服務包括各盤點、特別目的審核及編製報告。

 

 
服務收費

pt

我司審計服務收費的釐定,乃根據客戶所提供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以作評估。關鏈因素包括工作規模、複雜程度、技術要求、急切性等。
 

pt

現今我司收取的最低審計費為港幣五千元。
 

pt 我司收取的審計費已包括報稅服務,以及充當貴司的稅務代表。
 
 

請隨時來電問價,及諮詢有關法例及手續資料:

[請貴公司將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電傳或電郵給我們(一切保密),我們便可盡快向你報上一個合理及具競爭力的價錢! ]

電話:(852) 2122 9060 電傳:(852) 2122 9062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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